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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外贸出口退税条件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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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三大马车之一,是国家大力扶持的项目,国家为了推动外贸出口推出了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中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出口退税条件如下:
1、出口退税企业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经过一系列进出口手续,取得进出口权。
3、完成出口退税认定手续,完成出口退税申报。
4、出口退税企业的货物为出口货物和增值税出口退税范围内的货物。
5、出口退税企业出口货物,开具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
6、即使申报出口退税业务,也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成立免税。
7、出口退税前必须完成对帐清算。
即使出口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申请手续并符合上述条件,如果外贸企业首次申请出口退税,税务局也会上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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